2012年9月7日 星期五

得理且饒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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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 得理,但要饒人 (得理且饒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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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 人不講理,是一個缺點;人硬講理,是一個盲點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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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 理直氣“和”遠比理直氣“壯”更能說服和改變他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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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 一位高僧受邀參加素宴,席間,發現在滿桌精致的素食中,

有一盤菜裡竟然有一塊> 豬肉,高僧的弟子故意用筷子把肉翻出來,

打算讓主人看到,沒想到高僧卻立刻用自己> 的筷子把肉掩蓋起來。

一會兒,弟子又把豬肉翻出來,高僧再度把肉遮蓋起來,

並在徒> 弟的耳畔輕聲說:“如果你再把肉翻出來,我就把它吃掉!”

徒弟聽到後再也不敢把肉翻出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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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 宴後高僧辭別了主人。歸途中,徒弟不解地問:“師傅,剛才那廚子明明知道我們不吃葷的,為什麽把豬肉放到素菜中?徒弟只是要讓主人知道,處罰他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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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 高僧說:“每個人都會犯錯誤,無論是有心還是無心。如果讓主人看到了菜> 中的豬肉,盛怒之下他很有可能當眾處罰廚師,甚至會把廚師辭退,這都不是我願意看見 的。”待人處事固然要“得理”,但絕對不可以“不饒人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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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 留一點餘地給得罪你的人,不但不會吃虧,反而會有意想不到的結果,厚德載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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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 一部高檔手機,70%的功能是沒用的;
> 一款高檔轎車,70%的速度是多餘的;
> 一幢豪華別墅,70%的面積是空閒的;
> 一屋子衣物用品,70%是閑置沒用的;
> 一輩子掙錢再多,70%是留給別人花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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> 生活簡單明瞭,享受人生守住30%便好。


   厲害的陳景林與馬毓秀老師
(新光三越A11)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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